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余华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7名。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重审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余华英及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余华英把儿童当做商品任意买卖,严重侵犯被拐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同时给被拐儿童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致使亲情离断,难以弥补,有的父母为此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终。余华英还在本案五起犯罪中同时拐卖了同一个家庭的两名儿童,2004年因拐卖另外两名儿童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民事部分判赔合理,审判程序合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她今天的态度还是非常恶劣”
2022年6月,贵阳警方依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将人贩子余华英抓获,并查明其拐卖了杨妞花等11名儿童。昨日,庭审结束后,杨妞花眼含热泪回忆庭审细节:“她今天的态度还是非常恶劣。我根本不想面对她、看见她,我根本不想让案子一遍遍审。”
杨妞花回忆称,庭上自己陈述时间长达五六分钟,内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受害家庭情况,“我们每个家庭,从家破人亡到死不瞑目的都有”,而余华英并无悔罪之意,她一直辩驳并质疑杨妞花的记忆。
另一名受害者说,听到最后结果时,他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不由自主地颤抖,“余华英这次的态度比上一次更加强硬,还在反驳,没有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他人的伤害,只为自己辩解。最后一刻,法官宣布结果后,杨妞花和姐姐都在擦眼泪。我也在努力控制不让自己抽泣。”
本次开庭是余华英第六次出庭受审,按照两审终审制度,余华英案已到达终审阶段,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称,余华英将无法再次上诉。
据新华社、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