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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荔波住建局发文催缴物业费

公职人员不交将函告单位,住建局称此举是希望公职人员带头

24日,贵州省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关注。

《通知》称,今年10月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通知》最后称,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的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功的,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26日上午,荔波县住建局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县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的人较多,其中公职人员较多,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件很多,导致法院案件积压,且物业费收不上来导致物业服务跟不上,形成“恶性循环”。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住建局并未为物业公司“站台”,系综合考虑后,提倡公职人员先予缴纳物业费,“起一个带头作用”。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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