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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锐评]

中学“搂抱门”事件,必须严查到底

□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据奔流新闻报道,近日,两段爆料四川达州市某中学一名老师与女学生在办公室搂抱亲昵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网上流出的两段监控视频显示的时间分别为12月2日13时许、12月17日21时48分。视频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坐在椅子上,与一名女学生亲吻搂抱,两人举止亲密。12月30日,达州市教育局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调查中。据悉,涉事男老师已被停职。

这一幕,实在令人大跌眼镜。一者,事情发生在学校的办公室,无论两人是何种关系,都极为不妥,严重违背校风校纪。二者,据爆料者称,两人为师生关系。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本应为人师表,与学生之间有着明确的伦理界线。现在却将女学生抱在怀中,做出恋人般的亲密举动,师道尊严何在?

此事最担心的,无疑是女学生的父母。换位思考,任何一个家长看到这样的画面,恐怕都会心如刀割,愤怒不已。包括其他女学生的家长,此时也难免心生不安。从网传视频看,这样的亲密举止显然不是偶发,让人不敢想象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何种地步。

有网友爆料,涉事男教师已婚,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还有网友表示,女学生看上去并没有被胁迫,两个人你情我愿,就是普通的“师生恋”关系。这显然是搞错了重点,无论女生是否自愿,也无论男教师已婚还是未婚,实际上都不影响事件的本质:这就是一种严重违背教师职业伦理的行为,情节恶劣的话,甚至构得上违法犯罪。

“师生恋”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如《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一貌似不言而喻的规定,真正想表达的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学生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面对老师的越矩行为很难反抗,只有制度性的禁止,才能保护学生。

这种不对等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权力的不对等,老师可能滥用职权,对学生进行胁迫。二是心智发育和认知上的不对等,老师利用女学生的年少无知,施以小恩小惠或者花言巧语,对其进行诱骗。现实中不少这种看上去“你情我愿”的师生关系,都是以这种方式实现的。

也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在大学,禁止“师生恋”都是一种国际惯例,更不要说发生在中学校园,针对的是年龄更小、心智发育不全的中学生。

少男少女到了一定年龄,很自然地会对异性产生好感。而学校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老师因为身份、学识上的优越,成为学生仰慕对象,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身为老师,应当守住道德和职业的底线,正确引导学生,而不能利用学生的不成熟和弱点,做出侵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事情来。

出于对学生隐私的考量,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希望尽可能地低调处理此事,这一点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强调的是,对于涉事男教师必须彻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能高举轻放,甚至基于形象考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敷衍大众。他是偶犯还是累犯?受害女生是一个还是多人?他有没有更严重的失范行为?包括学校在管理上有没有失职失责行为?这些问题如果没有答案,家长如何放心地把孩子交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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