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网友打卡一家网红咖啡店时,被指坐断了店内专门用来拍照打卡的蜡梅树,并现场要求她转账6000元“赔偿费用”。目前,双方就此事各执一词。
顾客
店家未尽提示义务,这笔钱不应由自己出
27日,记者联系到当事网友王女士。她介绍,事发于清明节假期,自己当时消费后在院子里坐着休息。看到有客人排队轮流坐上蜡梅树秋千拍照打卡,她便在一旁等候,等了三十多分钟才轮到自己,但坐上没拍几张照片树就断了。事发后,店员告知王女士这棵蜡梅树价值不菲,并要求赔偿6000元。
“我是真的看到了其他客人坐上去拍照,轮到我时我才坐上去的,社交平台上也有那些客人拍的照片,可以看到她们坐上去了。而且在我排队等待的三十多分钟内,店员并未提醒不能坐秋千。”她说。
王女士称,这家咖啡店要求每位顾客点单后,才能入座并在院内打卡拍照。
“至于赔偿的6000元,店家没有出示任何可以证明这棵树价值的证据。店家只告诉我这棵树的树龄较老,每年必要的维护费是800元。她在计算了树木的维护费、购买新树的费用、移栽费用以及人工费等后,直接告诉我其承担大部分赔偿,我承担小部分,需要付6000元。”她说。
“事发时我也是被店家唬住了,傻乎乎地掏钱了事。细想起来,既然开店,就应该保护好房东原有的财产。我只是一个消费者,店家没有放置任何提示标识,最终导致树断了,谁都会觉得这件事是店家全责。”她说。
王女士告诉记者,店家看到自己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帖子后,先报了警。“店家说我的帖子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意,要求我删掉,语气非常强硬。后来隔了一周我有空时,自己才又报了警。”
王女士补充道,店家发给自己的转账记录显示,店家是在事发一周后才将钱转给房东的。王女士说,她曾与房东女儿沟通过,对方说如果树能活,可以不要赔偿。
王女士表示,自己会继续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店家
不是自己种的树
赔偿款已转交房东
同日,记者联系到店家黄女士。她介绍,事发时为试营业,所以没有放提示牌,那些排队拍照打卡的人是店里邀请来帮忙宣传的,拍照时并没有完全坐实,只是假装坐在上面拍照。
“我们并没有邀请这位顾客,她看到有人坐在那拍照,就自己也坐上去。当天店里员工比较忙,没看到她坐,结果树就断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无妄之灾。”她说。
黄女士说,这棵树是房东种下的,并非自己的树。事发后她找了专业的园林行业从业者核算过这棵树的价格,这棵树的树龄近50年,要买一棵这样的蜡梅树得花好几万元。
她还称,目前这棵树的枝干断了一大半,现在已将树木折断处包好,还找了专人来维护这棵树,只能等它慢慢自然恢复。
“现在这棵树上的秋千布景仍然保留着,但我们放了‘禁止坐人’的提示牌,在树前也摆放了椅子供顾客拍照,可以通过错位拍出坐在秋千上的感觉。”她说。
黄女士告诉记者,针对此事,她已经去派出所报警,所有的记录和证据都提交给了警方,顾客赔偿的6000元她已转交给房东。至于房东要她赔的钱,她不会再去向顾客要。
“在派出所时,房东当着警察的面说‘钱我可以一分不要地还给你,但你要把树还原成原来的样子’。现在这个顾客跟我和房东都不联系,我联系她,她又说我在威胁她。”她说。
黄女士介绍,自己还额外花了5200元给房东买了一棵树,现在这棵树就种在院子里。黄女士还称,这件事对自己的店有很大影响,但她已不想再纠缠,“我不会要求她删除帖子,她想要挂着那是她的言论自由。”
>律师
店家应负主要责任
顾客承担次要责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本案中,店家未设置警示标识、未主动提醒,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和《消保法》第十八条,需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顾客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应负次要责任。
店家要求顾客赔偿6000元究竟是否合理?
谭敏涛律师表示,店家主张的赔偿项目,只有经过第三方评估后才是合理的,赔偿金额可按店家70%、顾客30%的比例分担。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预见性原则,赔偿金额应扣除经营风险部分,如树木自然损耗、设施折旧等。店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经营风险部分,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九派新闻记者 代梦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