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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漫评]

“用工隔离”

王怀申 作

“只因按公司要求与多家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我的工龄就断了?”在新疆某银行工作近11年的刘女士无奈之下,将新疆某银行劳务外包的某服务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刘女士工龄为11年,判决某服务公司支付其赔偿金10.5万余元。记者调查发现,个别企业采取分立公司业务、设立劳务公司等方式进行形式上的“用工隔离”,试图切断劳动者工龄或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专家提醒,劳动者应留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信息。(9月11日《工人日报》7版)

点评:在员工的工龄上做文章,真是为了公司利益无所不用其极。——迎风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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