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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作弊,清“鬼秤” 电子计价秤新规来了

1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两项计量技术规范。

新的技术规范针对电子计价秤生产、维修、检定、使用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完善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要求,着重增强了其防作弊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相关的技术要求、核查措施、测试方法、判定准则,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8日。《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8日,其中网联电子计价秤实施日期为2030年1月8日。

两项计量技术规范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普通准确度等级的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和检定,涵盖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用于商品称重计量和计价的电子计价秤产品。

2026年1月8日起,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企业不得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

2027年1月8日起,经营者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子计价秤,满足“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唯一性信息核查”等技术要求。其中,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到2030年1月8日。

计量要求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开壳锁机、授权解锁”技术要求,解决“随意拆机、非法调整”难题。明确要求当电子计价秤的外壳被打开时,应启动自锁功能,解锁只能由被授权人员采用高保密性动态密码方式实现,从而实现电子计价秤不能随意拆、不能随意调的要求,堵死拆机改装这个漏洞,阻断电子计价秤拆开机壳后将原厂程序替换为作弊程序、加装作弊遥控装置等作弊实施路径。

二是提出“唯一性信息核查”要求,解决电子计价秤产品真伪鉴别难题。要求生产企业出厂的每台电子计价秤应具有唯一性身份信息(包括生产码信息、维修码信息等),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制造商提供的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核查不符的,则可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阻止其进入市场。实现了电子计价秤制造和维修信息可追溯,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助力源头治理。

三是提出“三码一封”技术要求,实现关键环节信息规范和安全防护。对“三码一封”(即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做出统一要求,同时明确了检定合格铅封的实施位置、覆盖面积和防护性能。实现对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检定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规范和安全防护。

本报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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