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其于12月21日前往深圳光明农场大观园游玩,因是首次乘坐地铁6号线支线,觉得“碧眼”这个站名很好听,便在地铁站站台内对站名进行拍摄。地铁安保人员发现其拍照,一边走近一边高声制止:“你拍什么、拍什么?站台不让拍照!”市民原以为工作人员会要求删除照片,便向其展示手机,对方见状未再多言,随即从身旁走过。
对此,该市民提出疑问:深圳地铁站台内是否有禁止拍照的规定?为何站内未看到相关禁止标识?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深圳地铁集团日前作出回应表示,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视频影像或者广告等活动,可能对正常运营秩序造成影响的,应当事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
针对此次事件中安保人员服务态度及解释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深圳地铁集团下一步将做好安保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重点强化现场服务礼仪规范,并提升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的解读与沟通能力,确保在执行管理工作时能耐心、清晰地向市民作好解释说明。
此前,有网友发帖称,在深圳地铁岗厦北站看到多位主播架着机器在地铁站内外直播,直播内容是上班族的早高峰画面,且未对画面打码处理。
有网友对此表示反感,认为博主的行为未经当事人的同意,擅自利用直播营利,涉嫌侵犯个人肖像权,其行为缺乏对当事人的基本尊重。
对此,深圳地铁工作人员曾表示,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博主在地铁站用直播设备进行直播的行为,需要事先征得运营单位的许可。地铁工作人员已对其加以劝导,之后将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管理。
文图据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