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花栖里小区的杨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小区物业计划将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从负一层迁移至地面(占用部分绿化带),并安装充电设施,业主质疑该做法是否合法。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相关改造已暂停,但小区各楼栋出入口附近停放着不少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业主:“占绿改停”是否合规?
记者在小区看到,多栋住宅楼出入口附近停放有电动自行车,但它们并未占用绿化带。目前,小区3栋、5栋的地下夹层设有电动自行车停放点,配备道闸监控和自助充电设备,停车保管费为每月30元,充电费用为1元可充3小时。然而,这两处停放点车辆并不多,远少于地面停放数量。
据业主介绍,物业近期提出改造方案,拟将停放点移至绿化带,规划硬化面积约153.6平方米,安装225个充电口。
“绿化带属于小区公共绿地,物业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有业主表示,该方案未经合法表决程序,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共有部分用途变更的规定,同时也影响小区绿化环境。方案公示后,部分业主已通过电话、留言等方式表示反对。
那么,地面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是否为物业要求所致?随机采访的几位居民表示,停在地面主要是图方便,并非物业强制要求。
物业:曾开展意见征询,多数同意
记者从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该小区共有6栋高层住宅、936户业主。此前物业通过为期1个月的上门走访,就改造方案征集意见,其中689户同意、22户反对、4户弃权、7户有其他意见,“超过60%的业主同意改造”。但随后有业主指出,此次征询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仅采用“上门签字”方式,程序不符合规定。
物业提供的《花栖里小区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改造施工工作意见征询表》显示,此举是为响应《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文件中指出,目前小区电动车多停放在楼栋夹层,存在隐患,拟利用公共区域闲置场地、部分绿化带等设置停放点,禁止车辆在消防通道、楼道等处随意停放。
物业工作人员坦言,改造初衷是借鉴其他小区经验,消除夹层停放的安全风险,地面停放更便于管理。部分业主曾提出“每栋楼下设点”及加装雨棚等需求。对于占用绿化带,物业称“仅在地面空间不足时少量使用”。目前,物业已派人前往其他小区学习管理经验,后续将在普吉街道办指导下依法组织业主大会,寻求安全与绿化兼顾的方案。
街道办:已责令暂停,要求依法表决
据了解,花栖里小区同时包含回迁房与商品房,业主意见存在差异。部分业主支持改造以消除消防隐患,但要求程序合法、规划合理;也有业主希望保留绿化带,建议优化现有停放点的消防设施。
针对业主反映,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于1月12日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用途须经法定比例业主表决同意。物业前期以“征求意见”方式进行征询,不符合法定程序及表决比例要求。
目前,街道办已约谈物业公司,责令暂停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改造项目,要求其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在获得合法授权前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非机动车停放规划。
街道办同时表示,将联合物业对楼栋出入口乱停车辆进行劝导规范;发函至区消防救援局,对地下夹层电动自行车停放点消防设施改造给予指导;组织物业前往电动自行车管理较规范的小区考察学习。此外,还将协助指导物业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结合业主恳谈会上所提意见建议,依法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置与改造,保障停放安全与秩序。
本报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