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官网发布公告,对两名博士研究生作出予以退学处理。
公告称,邱某某,男,社科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吴某某,女,社科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两人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逾期两周未注册。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19〕49号)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拟予以邱某某和吴某某退学处理。
公告中提到,由于难以联系到两人,无法直接送达该通知,特予公告送达。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
据清华大学官网、潇湘晨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