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早前体检时发现肝上有结节,没想到手术后两年去世了。”近日,来自广东深圳的郑女士伤心地说,省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显示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医护人员声称手术成功
这名患者姓雷,家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雷先生的妻子郑女士介绍,丈夫身体一直非常硬朗,2021年4月份在深圳一家医院体检时发现肝上有结节,随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复查,被确诊为恶性肿瘤。
“随后,我们挂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肝胆胰外科纪姓医生的专家号,他说这个手术可以通过达芬奇机器人辅助完成。”郑女士说,“纪医生还说用机器人做手术定位是非常准确的,这也是他们最大的优势。”
郑女士回忆说,当天丈夫做完手术被推出来时,医护人员见到他们连说“手术成功了,手术很满意”。病历还显示,同年5月18日,雷先生再次入院治疗。5月24日,距达芬奇机器人手术后第18天,医生第二次给雷先生做了“右肝前叶切除术+肝门部淋巴结廓清术”。
雷先生后来多次在该医院住院治疗,2023年12月27日,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去世,时年67岁。
家属认为手术时有失误
雷先生去世后,家人认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当初在第一次达芬奇机器人手术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未能完整切除他的肝部肿瘤,称医方在明知首次手术未能将他肿瘤完全切除情况下,未及时安排他入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导致他的癌细胞广泛扩散被迫化疗。
他们同时还认为,做手术的纪医生不具备操作达芬奇机器人实施外科手术的能力,认为医方的医疗过错行为直接造成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医疗事故。
医院认为诊断正确,医生手术操作正确,在发现第一次手术肿瘤清除不彻底后,医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第二次手术,二次术后达到根治性切除标准。
医院称,雷先生病情复发、扩散与第一次手术之间无因果关系,死亡不是该案的损害后果。“他第一次手术未能完全清除肿瘤,为其自身疾病特点导致,且受限于当今医学技术,属于难以完全避免的情形,亦属医疗机构免责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鉴定认为存在医疗过失
事发后,雷先生的家人向深圳市卫健委反映,认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25年11月3日,深圳市卫健委委托广东省医学会对此事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组专家认为,医方的医疗过失主要表现在“未行冰冻病理检查、手术定位欠精准、未能及时发现肿瘤遗漏导致患者需行二次手术”等方面,该医案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2025年12月22日,广东省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称,根据相关规定,该例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为四级,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据悉,目前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华商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