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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论]

岂能让病床沦为个人牟利的工具

□ 王志顺

近日,湖北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男子赵某因车祸住院429天,法院核查发现其中371天无有效治疗、用药及体温监测记录,属于典型的“挂床住院”,最终仅支持其实际治疗期间的合理损失。类似乱象并非孤例。江西一名泥工伤愈达标后仍住院68天,转院后擅自外出就诊并索赔16万元;喻某住院801天,其中434天无任何诊疗痕迹;沈阳某医院因协助“挂床”套取医保被查处。这些案例共同勾勒出“挂床住院”顽疾的现实图景,亟待重拳整治与制度清源。(4月15日《法治日报》)

病床本是救死扶伤的阵地、承载生命希望的公共福祉,而“挂床住院”之风盛行,竟让这一方净土沦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这一现象不仅背离医疗规范与诚信准则,更侵蚀着医疗、司法、医保领域的公平正义根基。所谓“挂床住院”,绝非简单的过度诊疗,而是患者以住院之名,行无治疗之实——形式上办妥住院手续、占据病床,实质上未接受连续且必要的医学干预,甚至长期脱离医院监管,核心特征是“人床分离、治疗空心化”,本质上是以公共资源谋取私利、漠视规则的失范行为。

“挂床住院”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在于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与制度漏洞。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住院天数直接绑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四大核心赔偿项目,天数每增加一日,赔偿金额便水涨船高。这种“唯天数论”的设计,助长了部分伤者“多住院、多索赔”的投机心理。在相关纠纷中,医疗费多由交强险或侵权方垫付,伤者“挂床”的自付成本近乎为零,这种畸形激励成为其恶意延住、抬高索赔额的主要动因。更有甚者与部分医疗机构合谋,医院默许挂床、虚填病历,患者套取医保资金,形成“患者获利、医院创收”的畸形链条,将不合理成本转嫁给医保基金与侵权方。

令人欣慰的是,司法实践已率先亮剑,实现了从形式审查到实质穿透审查的转变。以往法院多依赖医院诊断证明,容易被虚假表象迷惑;如今法官深入调取医嘱、用药清单等底层数据,发现长期无实质医疗行为的,便果断驳回不合理诉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清晰传递出“诚信索赔受保护、虚假诉求无立足之地”的导向,厘清了合法维权与过度索赔的边界,筑牢了司法防线。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仅靠司法事后纠偏,难以根治顽疾。治理需打通多环节壁垒,构建协同监管、源头防控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遏制“挂床”苗头。其一,强化医院源头管控,将床位使用合理性纳入考核,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规范病历书写,落实查房与离院登记制度,守好医疗规范的第一道防线。其二,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病历、医保报销与理赔数据通道,实现住院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让“挂床”无处藏身。

更关键的是完善制度、强化惩戒,提高违法成本,为长效治理提供坚实支撑。一方面,优化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弱化住院天数的主导作用,结合病情与治疗必要性综合判定赔偿,让“以床牟利”失去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将骗赔个人与违规医院纳入失信档案,对套取医保、虚假诉讼等行为依法追责,形成“不敢挂、不能挂、不想挂”的强大震慑。与此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深耕诚信就医理念,让公众明晰权利边界,摒弃侥幸心理,从思想上杜绝“挂床”投机念头。

医疗资源是民生瑰宝,司法公平是社会基石,病床则是连接二者的重要纽带。“挂床住院”看似个体投机,实则侵占公共资源、践踏司法公正、侵蚀社会诚信。唯有以穿透式监管戳破假面、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以联合惩戒守住底线、以诚信理念凝聚共识,方能根除“挂床住院”顽疾,让病床真正回归救死扶伤的神圣阵地,守护好民生福祉与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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