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德斌
近日,一则荒诞消息引发舆论哗然。有网友爆料,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公然推出“付费办证”业务——交1200元可办“院士”证,1000元可办“专家”证。这家研究院2011年经文化厅批准成立,是民政厅登记的非营利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文旅厅。工作人员解释称,这是首次开展此类活动,初衷是打造智库,用于座谈会和项目咨询,收费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办公物品和印制证书,计划招收5至10人。目前,院方以“院士”名头影响力太大不妥为由叫停,称尚未发证。(4月16日海报新闻)
“院士”头衔竟被明码标价为1200元,神圣荣誉沦为生意工具,何其荒谬!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家研究院并非“野鸡机构”,而是正规注册、有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竟堂而皇之地开展违规收费、贩卖学术头衔的活动。面对质疑,工作人员振振有词,称初衷是打造智库,收费是为了“买电脑、办公物品和印证书”。殊不知,打造智库靠的是真才实学的专家学者与脚踏实地的研究探索,而非花钱“买”来的虚假头衔。更何况,非营利机构的运营经费应有合法合规的来源,岂能靠贩卖学术荣誉中饱私囊?
显然,该研究院擅自设立“院士证”“专家证”并收取费用,已涉嫌违规。所谓“第一次开展”“还没来得及发证”,不过是事发后的敷衍托词;而院领导以“名头太大不妥”为由叫停,也并非幡然醒悟,更像是怕引火烧身的紧急刹车。值得注意的是,网友发帖曝光后,该研究院便急于要求删帖——这份慌乱,恰恰暴露了其内心的心虚与畏惧。
事实上,类似“花钱买头衔”的乱象并非孤例。近年来,一些机构打着“智库”“研究院”的幌子,靠贩卖虚假荣誉、证书、奖项牟取暴利,不仅严重扰乱了学术秩序,也误导了社会认知,更为一些招摇撞骗者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些乱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个别机构利欲熏心,无视规则与底线;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对非营利机构的日常运营缺乏有效监督与约束,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
目前,官方已约谈涉事研究院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收回相关证书,这是及时纠偏的必要之举。但仅仅叫停远远不够,更要深挖乱象背后的根源,严查涉事机构的违规操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应强化对非营利机构的日常监管,健全审批、监管、问责机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职责,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的积弊,让非营利机构真正回归公益本质。
荣誉不容买卖,学术不容亵渎。唯有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花钱买头衔”的利益链条,以严密监管堵住制度漏洞,才能让此类荒唐闹剧不再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