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燕明
“绿灯不走”亦属违法,与闯红灯一样,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既是一次普法课堂,也是对城市交通秩序的有力守护。
近日,有交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提示:绿灯亮起后,车辆长时间停滞不前,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绿灯亮起超过20秒仍未起步,与闯红灯性质相同,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关于“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的规定。(4月19日羊城晚报)
现实中,绿灯亮起后车辆迟迟不走的场景并不少见:有人沉浸于聊天或音乐,有人低头刷手机没留意,也有人故意拖延通行时间。这些行为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近日交警明确表示,“绿灯不走”亦属违法,与闯红灯一样,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引发广泛关注。这一常识的重申,既是一次普法课堂,也是对城市交通秩序的有力守护。
交通信号灯的核心价值,在于平衡路权、保障效率、守护安全。法律规定清晰明确:绿灯即走,不仅是“准许通行”的权利,更是“及时通行”的义务。“绿灯不走”与“闯红灯”虽行为性质不同,但都违反了交通规则、占用了公共道路资源。对二者施以相同的处罚,于法有据、于理正当。
重申“绿灯不走”亦违法,是守护交通安全、涵养社会文明的应有之义。值得肯定的是,交管部门在执法中并未“一刀切”,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例如,因车辆故障或驾驶操作不熟练导致延误的,可免于处罚。这种做法,既精准打击了故意拖延和分心驾驶行为,也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使法规落地更具公信力和说服力。
交通安全始终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环。从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到倡导“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再到如今普及“绿灯不走”亦违法的常识,交通安全与社会文明的进步,离不开每一步扎实的推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肩负着安全与秩序的双重责任,只有不断提升规则意识和法治素养,才能让道路更安全、公众更安心。
良法善治,方能畅行无忧。期待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将“绿灯不走”亦违法这一常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