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4日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减少了11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形象地说,就是“一单尽列、非禁即入”。以清单形式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政府许可才能够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汇总列出,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018年,我国印发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首个针对国内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主要经济体。经过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4次修订,清单内的事项数量已由2018年版的151项压减至目前的106项,压减比例约30%。一大批行业准入限制得以放宽,各类经营主体都能看得见、进得去。
新版清单专门提出了综合监管要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后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同时,要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指明了下一阶段加强市场准入全链条监管的基本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宋爱娴认为,协同监管新理念打破了传统监管思路,以多元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将市场准入各环节“放在阳光下”,避免出现违规增设行政许可、违规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等不当监管行为,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准入环境。
新版清单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也作了进一步规范,纳入了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措施,如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相关审批纳入清单。同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违法使用“期货公司”字样,将重要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范围从10大类调整为14大类27种,更好保障生产安全。
新华社记者 魏玉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