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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锐评]

莫以扬善之名绑架他人

□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浙江杭州一名男子跳河拼命救下一名女子,却遭被救女子反手举报。他表示,由于是首次救人,希望记录善举并获得网友认可,于是次日便将路人拍摄的模糊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不过,他等来的不是期望的赞许,而是视频发出不久后,被救女子联系他要求删除视频。而他还在犹豫时,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紧随而至,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了举报。

好心救人,最后反被举报,这事搁谁心里都会委屈,所以男子的沮丧完全可以理解。许多网友也对男子的遭遇鸣不平,认为被救女子不懂感恩,甚至指责其“恩将仇报”,这似乎又是一起“农夫与蛇”的故事。

但其实如果我们足够冷静,不被网络情绪裹挟,就会发现,大多数网友包括见义勇为的男子,实际上混淆了概念,那就是被救女子的举报,针对的并非男子的救人之举,而是他上传救人视频的行为。倘若是前者,当然可以理解为恩将仇报,甚至是不可理喻。但事实并非如此,被救女子以“侵犯肖像权”为由举报,并无不当,这是维护个人权利的正当之举。

从报道中也可以看到,女子的做法其实有礼有节,她先是提醒了救人男子撤下视频,但其“还在犹豫”,这个举动可以理解为不想撤下视频,她才向平台举报。所以这个“举报”,多少和救人男子自身的行为有一定关系。

见义勇为之所以值得赞扬,就在于它是不求回报的,准确地说是不会主动寻求回报的,目的的纯粹性决定了行为的正义感。有人可能会说,救人者不图财不图物,甚至不要你说声“谢谢”,只是把路人拍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你又不损失什么,怎么不可以呢?其实回报有很多种,可以是钱财,可以是荣誉,以“我救了你”为由,要求他人让渡一部分个人权利,这同样是索求回报。而任何一种索要回报,都有可能让原来善良的行为打折甚至变味。

另一个问题在于,救人男子上传视频,可能是希望让更多人看见,从而让爱心和善意传递下去,弘扬社会正气。但初衷的良善,并不意味着程序和结果正义。未经他人许可,侵犯别人的肖像权等权益,是违法行为,在价值排序中,法律永远高于道德,即便是为了宣扬义举,也不能无视他人的肖像权。无论是当初被要求撤下视频时的犹豫,还是事后将自己的遭遇诉诸媒体,某种程度上似乎都有道德绑架的意味,这不得不说是整个事件中一个小小的遗憾之处。

不能以扬善之名绑架他人,同样道理,我们也不应该因为有这样一段不那么愉快的插曲,吝啬我们对救人者见义勇为行为的掌声和赞美。救人男子自述称,当时发现她落水后就跳入冰冷河水施救,而河底的碎石致其脚部多处划伤,救人后他独自就医并注射破伤风针。这份勇气和付出,值得被看见和被回馈。但从公开报道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被救女子有所表示,全程表现给人感觉过于平静和理性。

不知道,这是不是救人者执意要上传视频的原因,但有一点必须明确,扬善很多时候更应该是被助者的道德义务。这也许无法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加以强制,但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希望这份善良被点亮,并照射到更多人。下架争议视频,并不会影响人们见义勇为的热情,真正让人心寒的,是那种“事后拂衣去”的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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