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钰珍
昨日与朋友聚餐,服务生端上来一盘价格不菲的野味,叫“飞黄腾达”。一听说野味,大家的眼睛都直了。我仔细一瞅,原来是油酥蚂蚱,就是蝗虫。朋友们食后啧啧称奇,直呼巴适、安逸。而蚂蚱在我小时候却是最平常的小吃食儿。
蚂蚱,古时叫螽斯,支翅目昆虫,体躯细长,绿或褐色,有翅能飞,有足善跳,卵生,一胎九十九子。《诗经·南召》里有篇《螽斯》,以此作比喻,歌颂周文王多子多孙多福,“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认为蚂蚱是吉祥物。如今,它是地地道道的害虫。
都说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这家伙生命力旺盛着哩,直到入冬前,它们还在树枝上草丛中高唱着“撒撒撒……”似在提醒其他虫儿:寒冬来了,快入地下,快入地下,不然就会冻成僵尸。能唱的都是雄蚂蚱,雌的就在附近。
小时候,若遇到它们唱歌,我们几个小伙伴必会打着手电筒,寻着它的叫声到处找。哈哈,好几只哩,个个肥滚滚的,挺着个大肚子,正缓缓地在草丛中爬动着,我们轻易地就能将它们逮住。
捉蚂蚱最好是在早晨,此时露重霜华,雾气腾腾,蚂蚱趴在谷子收后的稻草把儿上,飞不起来,任由我们捉。
最难捉的是叫“青头儿”的蚂蚱,它青绿色的脑袋,褐色的双翅,两条大腿儿一蹦几十米远。我们一群孩子在后面撵着叫着跑着,使劲儿地追赶,谁先逮住它,谁就像个将军似的威风凛凛,谁就会成为我们的孩子王。
最好捉的是头上舞着双剑的蚂蚱,它通体青色,呈三角形状,身体比“青头儿”要长些,看起来瘦骨嶙峋,其实它肉鼓鼓的肚子里全是籽儿(卵)。它比较温驯,头上的两把剑只是做做样子,它的学名叫中华剑角蝗。
最厉害的要数“蹬腿儿”的蚂蚱,它全身绿色,个头儿极大,喜欢在灌木丛或草丛里生长。它腿劲儿大,三两下就蹦没影儿了。偶尔一抬头,它却在高高的树梢上,我们用一长棍将它拍下来。见它粗壮的腿上长着一排尖刺,每次捉它,都被刺得冒血珠儿。因为这种蚂蚱大而肉多,我们才不怕流那几滴血呢。流血了,把指头塞进嘴里吮吸几口吐出,一会儿就忘记痛了。
捉住的蚂蚱通常用狗尾巴草的梗儿穿起,伙伴们人人手提两三串,相互比较着,看谁捉得多。有时跑饿了,就在坡上捡些枯枝败叶,火柴一划点燃了,每人出一串烤着吃。火啪啪燃起来,小伙伴们盼着等着,有性急的,用柴棍儿不停翻拨。终于烤熟了,吹掉柴灰,一口下去,嚼完感觉有点儿涩涩的、酸酸的、焦焦的味儿。
未吃完的,拿回家交给母亲处理,见她先用盐腌渍,过一会儿再用油炸,起锅后撒点花椒面,吃起来嘎嘣嘎嘣脆,焦香中又带点麻丝丝的味儿。爹爹吮口酒,再来一个蚂蚱,他悠哉悠哉的样儿赛过神仙。
还有一种吃法,就是用热烘烘的柴灰捂,捂熟的蚂蚱有一种草清味儿,若蘸点醋蒜辣椒油调料,比蚕蛹、知了猴还好吃,可算是珍馐美味。
在那缺荤腥的年月,炸好的蚂蚱可由不得我们敞开肚皮吃,桌上只放小半碗,余下的母亲用瓦罐盛了藏着,一直要细水长流吃到过年。
这么多年过去了,蚂蚱那焦酥酥脆嘣嘣的味儿一直香在我的记忆里,从未凋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