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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

10月26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根据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组织专家研判,对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要求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其中,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赤峰、乌海,新疆乌鲁木齐、巴州及河北邢台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除上述地区外,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实行3天2检,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此外,针对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不再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要求,按常态化防控区域管理。通告明确,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昆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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