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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11月1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昆明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92号)(以下简称《通告》),对昆明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进行了调整。

《通告》明确,昆明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按照《关于调整昆明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61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余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人群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酒吧、旅游景点景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等),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岗;其他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货车司机到昆后进行“落地检”,在昆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此外,机场、火车站、学校、医院、养老院、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人群,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执行。

《通告》也明确了来(返)昆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所有来(返)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其中,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赤峰、乌海及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有西藏拉萨,广东广州、佛山、梅州,黑龙江绥化,福建福州,山西大同、忻州,四川绵阳,河南郑州及河北邢台、沧州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天进行核酸检测。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除上述地区外,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入昆后实行3天2检,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外出、不聚集,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本报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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