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2022年第四期“彩云消费券”将于11月5日上午10时在全省范围内发放。
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领取“彩云消费券”,并可在领券平台上参加活动的商户使用,核销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4日。
为充分满足消费者对家电、手机类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第四期消费券在原有通用券、餐饮券的基础上新设家电券,可在参加活动的家电类企业核销使用。
家电券面额有三种:2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一张;300元券,消费满3000元可用一张;400元券,消费满4000元可用一张。
用券规则不变:每种消费券每个手机每一期最多可领取一张;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通用券和餐饮券、家电券不得叠加使用。
消费券的申领及可使用商户名单等,可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官网“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专栏或支付宝App、银联云闪付和京东App“彩云消费券”栏目进行查询。
第四期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将覆盖“双11”消费节点,尤其是新增的“家电券”可叠加苏宁电器、京东电器、国美电器、全球通讯等连锁家电企业推出的企业优惠券(具体使用方法可通过商务厅官网专栏或发券平台查询),实现折上折,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年终消费需求。
11月至12月期间,云南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云南省2022年“彩云年终惠”促消费活动,在岁末年终向省内居民及省外游客提供力度更大、形式更多的消费优惠。
活动围绕年底“双11”“双12”及岁末促销等消费节点,以绿色家电、新能源汽车、数码科技、百货家居、餐饮美食为重点,采取政府消费券、企业消费券、金融消费券、大额刷卡消费随机立减等多种形式促消费,更好地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活动期间,省商务厅以及各州市商务局将继续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支付惠民消费券;以“中华美食荟·云南好味”为主题,组织开展最地道云南小吃线上推荐、预制菜产销对接会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各州市结合地方特色组织开展“双11”巅峰钜惠、“双12”年终大促、消费扶贫产销对接、绿色食品直播以及“云南山货节”等活动。
本报记者 朱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