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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路上 如何识坑避坑

今日14:30 “3·15”消费维权系列直播活动(第三场)与你不见不散

商品房配套“缩水”,期房变“欺房”?达不到交房标准却要强行交房?买房必须连同车位一起买?内部认购房,是“馅饼”还是“陷阱”?……购房路上,你有没有踩过坑?遇到过什么样的烦心事?

3月14日14:30,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特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二级法官尹夏宇、安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道永升、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尚显达、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涛、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于宝川及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唐晓林做客直播间,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直播活动(第三场)——购房路上,如何识坑避坑?

人们常说“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业主的居住体验。开发商可以指定物业公司吗?对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不满意,可以自行停交物业费吗?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法官、律师及行业专家将在直播间给出专业解答。

届时,消费者可通过春城晚报官方微信、开屏新闻客户端、春城晚报官方微博、开屏新闻抖音号、开屏新闻快手号观看直播。直播过程中,嘉宾们将以案说法、以法析案,消费者可就自己关心的购房、物业问题与嘉宾线上互动交流,识坑避坑。

本报记者 颜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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