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见面就开始“嘘寒问暖”,聊了几次天就“情深义重”,你以为的“一见钟情”,可能是精心设计的陷阱!不到1年时间,被告人胡某龙伪装成“美女”,周旋在多名被害人之间,骗取财物共计98000余元。近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胡某龙将自己注册使用的交友软件身份乔装为年轻女性,添加被害人王某、高某等7人为好友,将自己塑造成温柔体贴、乖巧贤惠的年轻未婚女性,主动和被害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确定关系后,被告人胡某龙虚构母亲生病、需要还债务、生活开支、见面路费等,通过QQ红包、转账、扫微信二维码支付等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共计98000余元。
临翔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胡某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胡某龙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据此,临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胡某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责令退赔诈骗被害人所得款项。
本报记者 林舒佳 通讯员 陈瑶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