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6日从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昆明市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中2024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森林草原防火区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草原、林木、林地及草地边缘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烧山狩猎、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未经批准实施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计划烧除。森林高火险期内,昆明各县区要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并发布通告。在封山期限内,除林区内的单位职工和居民外,其他人员禁止擅自进入封山范围。
本报记者 左学佳 实习生 段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