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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论]

制度不仅要坚守原则还要能体察人情

□ 王志高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将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受新冠疫情影响而产生债务逾期但已全额偿还的个人,计划对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的违约信息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这一政策如同一束光,照进了那些因不可抗力暂时陷入信用困境的普通人生活中,展现出金融管理的人性化转向。

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它通过记录个人和企业的履约历史,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然而,当这套精密的体系遭遇新冠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时,其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的缺陷便显露无遗。许多诚实守信的普通人,因疫情失业、生意受挫而暂时无法履约,虽然后来竭尽全力偿还了债务,却要背负长达五年的信用污点。这种“一刀切”的记录方式,实际上是对复杂现实的一种简化处理,它未能充分区分恶意违约与无奈违约的本质差异。

此次央行拟推出的信用修复政策,其核心价值在于承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人性现实,更在于理解“诚实但不幸”群体的特殊困境。政策设计精妙之处在于把握了平衡艺术——既通过“不予展示”给予特定群体改过自新的机会,又通过保留五年存续期的基本规则维持征信系统的整体约束力。这种差异化处理方式,犹如一位智慧的法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懂得酌情量刑,让法律既有“牙齿”又有温度。

这项政策体现了金融管理理念的重要转变:从单纯的风险防范转向风险防范与人文关怀并重。金融体系固然需要评估风险,但归根结底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当一个人因不可抗力暂时跌倒时,一个文明的金融体系应当伸出援手助其重新站起,而非在其伤口上撒盐。正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言:“好的制度不是惩罚失败,而是让失败者有机会重新尝试。”信用修复政策正是这样一种让普通人获得“第二次机会”的制度安排。

政策的实施还需注意避免可能的道德风险。征信系统的公信力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之上,任何修复机制都必须严格限定条件,防止被滥用。央行强调“一定金额以下”“已归还贷款”等前提,正是为了守住这条底线。未来在执行中,还需要建立清晰的标准和透明的程序,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信用的本质是信任,而信任的建立既需要刚性的制度约束,也需要柔性的理解包容。这次信用修复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数百万受疫情影响人群的实际帮助,更是向社会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我们的金融体系正在变得更加人性化、更具包容性。在这个意义上,它或许将成为中国金融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节点——标志着我们开始以更成熟的心态看待信用、对待失误、理解人性。

给诚实但不幸者一次重新出发的机会,不仅是金融政策的优化,更是一种文明进步的体现。当制度既能坚守原则又能体察人情,当信用体系既能防范风险又能给予救赎,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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