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到2029年,全省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重点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在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方面,提出要提升县域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统筹发挥兜底保障、行业指导、应急救助等综合功能;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资源整合,通过分类改革提升床位使用效率;加快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规划,推进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互助性养老站点建设,逐步实现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围绕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从居家、社区、机构等多个层面作出安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上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运营机构,推动“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扩大普惠养老服务规模,支持养老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发展,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能力。
在促进医养结合方面,明确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全覆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合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提升老年人就医和照护便利度。
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鼓励邻里互助和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留守、独居、高龄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体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同时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依托云南气候、生态、温泉、中药材等资源优势,发展健康养老和旅居养老,打造“七彩云南·康养福地”品牌。
围绕要素保障,《实施意见》从规划用地、财政支持、人才队伍、金融支持和智慧养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智慧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
本报记者 杨质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