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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论]

校园采购价虚高折射监管虚设

□ 汪昌莲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关注:市场上单价不足200元的护眼灯,在该项目中的中标单价竟高达780元,“反常理”的悬殊价差引发公众质疑。当地回应称,该项目的相关程序“走全了”,未发现明显偏离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形。业内专家受访时表示,流程步步都全,结果却不合理,是招标投标领域长期以来的痛点问题。(1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

一盏护眼灯,本应是照亮学生书桌的明灯,却在山西乡宁校园采购中,沦为价格虚高、利益输送的“黑幕”。当安装费用竟数倍于灯具本身,当普通设备以数倍市场价中标,这种“反常识”采购已非个别疏漏,而是对公共财政纪律与社会信任的公然挑战。其背后折射出的,正是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虚设”之痛:制度空转、监督缺位、流程异化,让本应阳光透明的采购程序,沦为少数人“合法合规”谋利的工具。

校园采购本应以育人为本,每一分经费,都承载着家庭的期待与公共财政的责任。然而,在现实中,一些采购项目却在“程序合规”的外衣下,完成价格的“华丽转身”。究其根源,首要在于监管链条的断裂。从需求申报、预算编制到招标评审、履约验收,本应环环相扣、层层把关,但现实中却常出现“重程序、轻实质”的倾向。评审专家流于形式,采购单位“内定”倾向明显,监管部门“事后追责”多于“事前防控”,导致虚高报价在“合规流程”中畅通无阻。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信息壁垒与利益闭环的形成。部分采购项目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公众与专业机构难以有效参与监督。与此同时,供应商、代理机构与个别采购方之间形成隐性利益同盟,通过技术参数定制、资质门槛设置等方式“量身定做”招标文件,将竞争变为“走过场”。所谓“颠覆常识”的采购,实则是监管漏洞被精准利用的结果,制度存在,却形同虚设;流程完整,却本质失守。

此外,问责机制的软化,也助长了乱象。即便问题暴露,往往仅以“工作失误”轻描淡写地带过,很少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与责任主体。缺乏震慑性的惩处,使得违规成本远低于潜在收益,变相鼓励了“打擦边球”行为的蔓延。

要打破这一困局,必须从制度设计与监督效能双管齐下。一方面,应推动采购全过程公开,尤其是技术参数、评审打分、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接受社会与第三方机构监督。建立教育采购价格数据库,引入市场比价机制,对显著偏离行情的报价自动预警。另一方面,强化属地教育、财政、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监管,变“碎片化管理”为“一体化治理”,实现从“程序监管”,向“实效监管”转变。同时,必须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推行“终身追责制”,对重大虚高采购项目倒查决策链条。鼓励师生、家长与媒体参与监督,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多层次治理体系。

护眼灯不应成为“蒙眼灯”。唯有彻底堵住监管漏洞,打破利益闭环,才能让每一分教育经费真正用于育人,让每一次校园采购经得起市场与良知的双重检验。这不仅是制度完善的需要,更是守护教育公平与公共信任的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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