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酒后驾车撞损道路中央隔离栏,围观的陌生人薛某某主动提出收取好处费1万元,冒名顶替黄某。黄某为逃避刑罚,当即用微信转账给薛某某。薛某某收到“出场费”后,开始报警。不料,警方火眼金睛,识破了骗局。最终,两人分别以危险驾驶罪和包庇罪获刑。
据崇明区检察院介绍,黄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该区某路口时,因操作不当撞及道路中央隔离栏,导致隔离栏受损。事故发生后,围观的陌生人薛某某主动提出收取好处费1万元冒名顶替黄某,黄某同意并微信转账后由薛某某报警。处警民警发现还在车上的黄某有酒后反应,遂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随后两人均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黄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赔偿物损。经血样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09mg/ml。经事故责任认定,黄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崇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黄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崇明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指控薛某某构成包庇罪,崇明区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据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