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网 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保姆首次上门服务病人当天不幸死亡

家属起诉索赔130余万元 法院驳回家属诉讼请求

金某因脑干出血等疾病长期住院治疗。2024年5月8日,金某出院时仍处于昏迷状态。同月11日,金某家属通过某家政服务平台聘请尹某作为住家保姆,并在线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打扫卫生、照顾老人/病人”。

次日,尹某首次上门服务,在为金某进行擦洗和按摩身体后,金某于当天下午死亡。家属认为尹某未尽专业护理义务,平台推荐的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遂诉至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索赔132.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家政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范围仅限于生活照料,不包括医疗诊断、医疗护理等专业医疗行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尹某操作存在过错,也无法证明该行为与金某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合同中对服务内容和责任限制亦有明确提示,不存在虚假宣传或推荐不当的情形。金某出院时病情危重,家属亦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其将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重症患者交由普通家政人员照料,自身负有审慎选择义务。

综上,法院认定尹某依约履行了生活照料义务,平台亦已尽到合同义务,故判决平台返还服务费7300元,驳回家属其他诉讼请求。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据人民法院报

  • 太原一高楼发生火灾致3人遇难23人受伤

  • 流浪狗入室咬伤女子

  • 上海一司机酒驾肇事围观者主动收费顶包

  • 保姆首次上门服务病人当天不幸死亡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