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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论]

为压缩成本回收剩菜再销售火锅店岂能拿诚信经营“开涮”

□ 舒爱民

商家为省下一点食材成本,将顾客的健康置于危险境地,这种短视逐利的行为,无异于在餐饮安全的堤坝上掘开一个口子。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留言线索,查处一起火锅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案件。经查,该火锅店持有合法食品经营资质,但为缩减经营成本,将顾客未食用的生鲜食材回收,经简单处理后混入新鲜食材中再次加工售卖。(5月13日《光明网》)

在餐饮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部分商家为压缩成本、牟取不当利益,竟将“黑手”伸向顾客盘中未动的食材。这种“回收剩菜”再上桌的行为,不仅严重触犯法律红线,更是对经营诚信的公然“开涮”,彻底透支了消费者对餐饮行业的基本信任。

餐饮业的立身之本,在于“鲜”与“诚”。消费者走进火锅店,支付相应费用,购买的不仅是食物本身,更是一份关于安全与卫生的信任契约。然而,涉事商家将本应按规定销毁的剩余食材“回炉重造”,既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明确规定,也践踏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未食用但已端上餐桌的食材,极易在室温下滋生细菌,或受到唾液、飞沫的交叉污染,即便经过所谓“简单处理”,其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依然巨大。商家为省下一点食材成本,将顾客的健康置于危险境地,这种短视逐利的行为,无异于在餐饮安全的堤坝上掘开一个口子。

令人痛心的是,此类“回收食材”乱象在行业内并非孤例。从过往被曝光的知名火锅品牌回收鸭血、红油锅底“口水油”再销售,到快餐连锁店使用隔夜发酸食材、回收剩菜汤,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黑幕,折射出部分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与道德底线失守。他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没吃过的食材不算剩菜”,甚至将其美化为“节约成本”的经营妙招。殊不知,这种“小聪明”终将付出惨痛代价。近年来,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多地已有餐饮负责人因回收“口水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巨额惩罚性赔偿,甚至被终身禁入餐饮业。

监管部门此次快速查处、依法处罚,无疑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但要彻底根除这一顽疾,仅靠事后的严厉惩戒还远远不够。餐饮企业必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食材报废与销毁制度,从源头上斩断“回收再利用”的黑色利益链。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引导商家通过优化供应链、推行“光盘行动”来降本增效,而不是在食品安全上动歪脑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火锅的热气腾腾,应当源自新鲜食材的翻滚与诚信经营的初心,绝不能成为黑心商家掩盖肮脏操作的遮羞布。唯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让诚信成为餐饮业不可逾越的底线,才能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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