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北京丰台检察院通报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烧烤摊主刘某某用猪肉制作“羊肉串”,牟利数十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刘某某常年经营流动烧烤摊,为牟取暴利,动起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歪心思。他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大量采购猪肉,经过切块、腌制、穿串等简单加工后,冒充价格更高的羊肉串,在多个大集、街头流动贩卖。为了让“假羊肉串”更逼真,刘某某还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羊肉香精等食品添加剂,掩盖猪肉本身的味道,迷惑消费者。
经查,自2023年以来,刘某某凭借这种“低成本、高利润”、流窜作案的手段,累计销售假羊肉串获利数十万元。其间,有不少消费者食用后感觉口感异常,也曾怀疑并非真正的羊肉,但因流动摊贩难以追查,导致维权无门。
丰台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严格审查案件证据,多次核实涉案猪肉的采购渠道、加工流程、销售记录及获利情况,通过梳理海量电子数据、微信转账记录、调取证人证言等方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精准认定刘某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依法提起公诉。今年1月23日,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