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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

“过账”“注水”这样的农村集体经济要警惕

□ 新华社记者 李劲峰 张东阳

眼下正是各地农村集体经济收支结算高峰期。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有的地方真正能用于村级事业开支的结余仅占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很少一部分,其余的都是“过账”资金、纸面收入,用无可用。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重在出实招、看实效,不能在账上做表面文章。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既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多地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乡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不断完善。

然而,有的地区把上级财政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也算入村集体经济收入,但这些“流转过账”的资金,对村集体经济创收并没有实质性贡献;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虚构土地出租合同,租金进入村集体账户后随即全部返还。这些“注水”收入账面看总量大、收入高,实际上水分多、结余少,既无法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也容易造成统计数据“失真”,掩盖乡村发展实际困难与问题。

一些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背后,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部分地区不顾资源禀赋与发展基础差异,“一刀切”考核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指标。此外,有的地区村务公开和监管不足,缺少对收入是否真实的甄别与监督,一定程度上纵容相关数据“注水”现象的发生。

杜绝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注水”乱象,需要各地职能部门从实际出发,多一些政策资金的支持和产业发展的指导,少一些“拍脑袋”指令。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务公开监督机制,将工作重心放到发掘地方资源、培育特色产业上来,带来真真正正的收入。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实打实的增收来支撑。杜绝“注水”,以实干结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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